為規范義務教育招生工作,確保適齡少年兒童依法接受義務教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浙江省義務教育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下達2023年保障義務教育階段隨遷子女入學相關任務的通知》(浙教基〔2023〕5號)等有關招生政策,自2023年起,民辦育才學校停止招生和轉入?,F結合普陀社會經濟發展狀況和義務教育資源實際,制定我區小學、初中招生工作實施辦法。
一、組織領導
按照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在普陀區義務教育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組織實施義務教育招生,確保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區教育局按照義務教育法規定的“就近入學”與“屬地管理”原則,按照隨遷子女入(轉)學“兩為主”要求,合理確定各校的招生計劃、班級規模。
根據“浙江省教育現代化縣(區)評估操作標準”和“浙江省標準化學?!钡陌囝~限制規定,小學、初中起始年級的班額嚴格控制在45名以內。各校必須嚴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計劃實施招生,不得隨意突破招生計劃或擴大班額。確因特殊原因需要突破核定招生計劃數的,須由學校向區教育局提交書面申請,采取先報批、后招生的辦法,由區教育局審定批準后才能招生。公辦小學、初中在有余額的情況下,區教育局統籌調劑附近學校未錄取的符合入學條件的學生到該校就學。各公辦小學和初中學校招生要嚴格按照就近入學要求按學區招收學生,未經批準不得隨意變更招生區域。各校要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的法定職責,落實聯控聯保工作機制。
二、學區劃分
2023年普陀城區(指沈家門街道、東港街道,下同)公辦小學、初中學區劃分具體見附件1;民辦中旭科創實驗學校雙語班面向全區招生。
三、入學對象
小學一年級新生招生對象的年齡要求為至招生當年8月31日年滿6周歲(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初中一年級新生的招生對象為當年符合入學條件的小學六年級畢業生。
入學對象必須是普陀區戶籍或實際居住,具體為以下四類:
(一)入學對象戶籍2023年4月30日之前在普陀區的。
(二)入學對象戶籍不在普陀區,其父母房產在普陀區的,房產性質必須為住宅用房(以住房產權證、拆遷安置協議等為證,房產證件認定以2023年4月30日前為準)。
(三)入學對象戶籍和房產都不在普陀區且符合條件的。
1.定海、臨城戶籍隨遷子女。定海、臨城戶籍從業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對象。是指具備以下三項條件之一:一是入學對象父母至少一方按規定參加本地社會保險且連續按月繳納;二是入學對象父母至少一方在普陀區就業(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或在普陀區取得政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的;三是入學對象父母雙方于入學當年1月1日前居住在普陀區的(以社區蓋章認定的租房合同為準)。
2.其他戶籍隨遷子女。入學對象或其父母一方須持有本區簽注(本區居住滿6個月)的《浙江省居住證》,且已辦理居住證量化積分入學申請的入學對象。
(四)符合上級文件規定的政策性照顧對象(現役軍人、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引進人才、僑胞、港澳臺胞等,簡稱政策照顧)子女。
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由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下同)在符合入學年齡當年6月底前提出申請,在普陀區內幼兒園就讀的到就讀幼兒園備案,未在區內幼兒園就讀的到區教育局教育科(普陀東港商務中心2號樓505室,下同)備案。普陀戶籍的適齡輕度智力殘疾兒童少年安排至普通學校隨班就讀,適齡中、重度智力殘疾兒童少年可以申請就讀舟山市特殊教育學校,申請就讀舟山市特殊教育學校的學生報名登記后,需經過市特殊教育專家委員會面談評估,具體錄取通知以該校官方通知為準。有特殊困難的適齡中、重度智力殘疾兒童少年可以申請就讀普陀特殊教育點(設立在沈家門四小)。
四、招生類別
申請就讀城區公辦學校的招生類別:
第一類:戶房合一。學生戶籍與其父母房產(學生父母未成年子女房產視同父母房產,下同)均在求讀學校學區內的。
第二類:學區有戶。學生戶籍在求讀學校學區內的。
第三類:學區有房。其父母房產在求讀學校學區內的。
第四類:無戶無房。(1)符合條件的兩區一城戶籍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其父母在普陀城區無房產的(簡稱市內務工);(2)入學對象或其父母一方持有本區簽注(本區居住滿6個月)的《浙江省居住證》,且已辦理居住證量化積分入學申請的入學對象,其父母在普陀城區無房產的(簡稱積分入學)。
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已撤并的鄉鎮(東極鎮、蝦峙鎮、原登步鄉、原螞蟻島鄉和原白沙鄉)適齡少年兒童,其父母在普陀城區無房產的(簡稱撤校鄉鎮),由區教育局根據學生父母實際居住情況(須提供城區租房合同等)統籌安排到舟漁學校、沈家門四小、城北小學、沈家門一初、東港中學等相關學校就讀。
上述認定以入學對象在學區內的戶籍證件和其父母的房產證件(不含集體或共有房產、商業房產、租賃房等,下同)或拆遷安置協議為主要依據。招生對象的戶籍認定時間為2023年4月30日前遷入,房產證件認定以2023年4月30日前為準。其中房產以實際居住為準。
五、錄取辦法
全區小學、初中招生實施公、民辦同招,統一按報名登記、組織錄取、公布錄取結果三項程序辦理。
(一)報名登記。
普陀區戶籍的入學對象、父母在普陀區購置房產的入學對象、符合條件的本市戶籍隨遷子女入學對象、持有本區簽注(本區居住滿6個月)的《浙江省居住證》,且已辦理居住證量化入學申請的入學對象,在2023年5月6日至14日完成網上報名。3月20日發布居住證量化管理積分入學申請公告,符合條件的區外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就讀公辦學校起始年級(指積分入學對象),按舟山市普陀區居住證積分管理相關規定辦理,由申請人(指學生家長或法定監護人,下同)于2023年4月6日至5月31日帶相關資料到各街道(鎮)社會服務管理中心居住證積分管理窗口申請登記(其中普陀城區受理點在沈家門街道同濟路156號——普陀區流動人口辦證中心),公示時間為6月30日起。
區教育局在報名登記日之前以“告家長書,在普陀教育發布微信公眾號、區級新聞媒體、普陀區政府信息公開平臺網站(http://www.putuo.gov.cn/col/col1443513/index.html)-區教育局-公告公示欄等發布公告”形式,向社會公布辦理入學報名的相關信息,今年全區小學、初中招生繼續采用無紙化網上報名的形式,具體辦法將于2023年5月初前另行發布。家長要在規定期限內辦理新生報名手續,逾期不再受理。確因特殊原因延誤報名的本區城區戶籍新生,2023年6月28日—6月30日持相關材料到區教育局教育科報名登記;未在規定時間完成報名登記的學生,戶籍在普陀城區的統一列入統籌調劑安排對象,戶籍不在普陀城區的統一回戶籍所在地接受義務教育。
局教育科招生咨詢電話:3012542、3064829、3028038。局政工科投訴電話:3028008。區居住證積分管理辦公室咨詢電話:3067676,3010451。
(二)組織錄取。
1.公辦小學、初中:
對小學和初中申請登記的入學對象,按招生類別分批錄取,其中,第一批:第一類、撤校鄉鎮、第二類,時間為7月中旬;第二批:第三至四類,時間為8月上旬。
(1)按招生類別順序進行錄取。符合上級文件規定的政策性照顧對象(現役軍人、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引進人才、僑胞、港澳臺胞等,簡稱政策照顧)子女按相關政策執行。
(2)第一批中,按第一類、撤校鄉鎮、第二類順序進行錄取當學校某一類入學對象登記數超過該校招生計劃時,首先考慮入學對象戶口遷入時間(撤校鄉鎮只考慮入學對象該鄉鎮戶口遷入時間),其次考慮房產登記時間,不能錄取的入學對象按相對就近原則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到學額相對寬松的學校。
(3)第二批中,當第一批錄取后學校尚有余額的,按招生類別順序進行錄取(第四類按(1)、(2)順序進行錄取),當某一類入學對象登記數超過該校招生計劃數,依次按房產登記時間、參加本地社保時間、取得營業執照時間、簽訂勞動合同時間、房子租賃時間“居住證”量化積分高低等順序予以錄取。
其余街道(鎮)學校參照上述辦法錄取,學區劃分具體見附件2。
2.民辦小學、初中: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
(三)公布錄取結果。
7月中旬明確各小學、初中第一批錄取名單,8月上旬明確各小學、初中第二批錄取名單,最終錄取名單由錄取學校在開學一周前向社會公布。
注:各校在錄取過程中,如發現入學對象起始年級學籍已注冊、年齡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時做好清退工作。
五、學籍管理
區教育局根據核發與審定的招生名單下發各校新生學籍序列號,并督促學校及時在全國電子學籍管理系統中注冊學籍,實時監控學校招生行為,實現義務教育“陽光招生”。
六、轉學管理
(一)區外轉學條件
在區外就讀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申請轉入區內學校就讀:
1.學生戶籍與其父母房產(學生本人或法定監護人房產視同父母房產,下同)均在求讀學校學區內的。
2.學生戶籍在求讀學校學區內,但其父母在求讀學校學區內無房。
3.學生父母房產在求讀學校學區內,但學生戶籍未在學區內。
4.符合上級文件規定的政策性照顧對象子女(現役軍人、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引進人才、僑胞、港澳臺胞等,簡稱政策照顧)按相關政策執行。
5.其他原因確需轉學的。
(二)區內轉學條件
已在區內學校就讀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申請區內學校轉學:
1.在本島(含朱家尖)學校就讀的學生,學生戶籍與其父母房產均在求讀學校學區內的。
2.在桃花、六橫學校就讀的學生,學生父母房產在求讀學校學區內,但學生戶籍未在學區內。
3.在區內民辦學校的學生,其父母在區內買房,但學生戶籍未遷入區內。
4.其他原因確需轉學的。
(三)申請方式
1.手機端申請:下載“浙里辦”APP,搜索“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入學一件事聯辦”,定位到“舟山市普陀區”選擇“插班生報名”進行操作。
2.現場申請:手機端操作不便人群、政策性照顧對象以及特殊原因申請者,到區教育局教育科現場申請。
(四)申請時間
1.秋季學期:
手機端申請 | 6月1日至7月31日; |
現場申請 | 7月31日前3個工作日內。 |
2.春季學期:
手機端申請 | 農歷正月初八后3個工作日; |
現場申請 | 農歷正月初八后3個工作日。 |
(五)錄取流程
區教育局教育科審核相關材料后進行統籌安排,如學校學額未足,首先安排戶房合一的學生,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戶籍遷入時間較早的學生,如學校學額已滿,按相對就近原則統籌安排到學額相對寬松的學校。有房無戶學生和政策性照顧對象子女,由局教育科統籌安排到指定公辦學校就讀。局教育科一般在秋季開學前兩周和春季開學前一周確定各校插班生名單,由學校通過電話或短信通知家長。
(六)其他事項
1.轉校生戶籍和房產必須在提出轉學申請之前取得。須提供真實的戶籍、房產等相關材料,若發現弄虛作假,取消該生轉學資格。
2.學生休學期間不得轉學,起始年級第一學期和畢業班第二學期不得轉學,初中年級春季學期原則上不轉學。
七、施行時間
本辦法施行時間為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由舟山市普陀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2023年舟山市普陀區城區小學學區劃分范圍一覽:
普陀小學教育集團(普陀小學、東港新建小學)東港街道文康社區、蓮洋社區、塘頭村、陳家后村、興普社區昌正街(含東塘線)以北區域。
沈家門小學東港街道葫蘆村、永興村、安康社區、蓮安社區、靈秀社區、中昌社區、興普社區昌正街(含東塘線)以南區域,沈家門街道荷外社區、荷東社區。
其中沈家門街道荷外社區、荷東社區也可選擇就讀沈家門一小。
城北小學:東港街道和津社區、新北社區、蘆花村、南岙村、紅旗村。
沈家門一?。荷蚣议T街道東大社區、西大社區、中大社區、新街社區、泗灣社區、教場社區、西河社區一部分。
西河社區一部分是指食品廠路(含食品廠南路)以東地段。
沈家門街道荷外社區、荷東社區也可選擇就讀沈家門一小。
上師大附屬中旭實驗學校(學區班):沈家門街道魯家峙社區。
沈家門四?。荷蚣议T街道小蒲灣社區、茶灣社區、墩頭社區、大蒲灣社區、海星社區、中洲社區、大干社區、小干社區、西河社區一部分、平陽浦村平陽村1-2組。
西河社區一部分是指食品廠路(含食品廠南路)以西地段。
平陽浦村平陽村1-2組也可選擇舟漁學校就讀。
舟漁學校:沈家門街道中興社區、平陽浦村。
其中平陽浦村平陽村1-2組也可選擇沈家門四小就讀。
備注:東港新建小學(暫名)與普陀小學實行集團化辦學、共享同一學區,2023年秋季學期招生,學生先自愿選擇校區報名,后按志愿和批次依次錄取。東港新建小學預計2024年秋季學期啟用,未啟用前借用普陀小學校區辦學。2023年秋季學期,沈家門小學學區生可以申請就讀東港新建小學。
2023年舟山市普陀區城區初中學區劃分范圍一覽:
普陀二中武嶺校區 | 東港街道文康社區、蓮洋社區、塘頭村、陳家后村、興普社區昌正街(含東塘線)以北區域。 |
普陀二中城北校區 | 沈家門街道泗灣社區、東大社區、新街社區、中大社區一部分,東港街道和津社區、新北社區、蘆花村、南岙村、紅旗村。 |
中大社區一部分是指:法院路及其延長線東側,即同濟路雙號160號(含),單號141號(含)以東和西大街49號(含)以東地段。城北開發區域內部分自然村是指:大嶺下村、舵岙村、劉家灣村、新塘村、徐家村、吳家村、觀碶頭村。
沈家門一初:沈家門街道教場社區、西大社區、西河社區、大蒲灣社區、小蒲灣社區、茶灣社區、墩頭社區、海星社區、中洲社區、大干社區、小干社區、魯家峙社區、中興社區、平陽浦村,中大社區一部分。
中大社區一部分是指法院路及其延長線西側,即同濟路雙號160號(不含),單號141號(不含)以西和西大街49號(不含)以西地段。
東港中學:東港街道安康社區、蓮安社區、靈秀社區、中昌社區、永興村、葫蘆村、興普社區昌正街(含東塘線)以南區域,沈家門街道荷外社區、荷東社區。
2023年舟山市普陀區城區小學學區劃分范圍一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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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橫鎮中心小學:六橫鎮雙塘新村、張家塘新村、青山村、青聯村、滾龍岙村、岑夏村、東靖社區、峧頭新村、洋山新村、石柱頭新村、山西村、嵩山村、積峙村、五星村、和潤村、小郭巨村、雙嶼港村、佛渡村、龍山新村、沙埔新村、大脈坑村、蟑螂山社區、棕櫚灣社區。
六橫鎮臺門學校:六橫鎮平峧村、梅峙村、杜莊村、小湖村、蒼洞村、礁潭新村、高峰村、臺門村、田岙村、懸山村、臺門社區、新民社區。
六橫鎮龍山小學:六橫鎮龍山新村、沙埔新村、大脈坑村、蟑螂山社區、棕櫚灣社區。
朱家尖小學:朱家尖街道各社區(村),白沙各社區(村)。
展茅學校小學部:展茅街道各社區(村)。
桃花中心學校:桃花鎮各社區(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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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橫鎮蛟頭中學 | 六橫鎮各社區(村)。 |
朱家尖中學 | 朱家尖街道各社區(村)。 |
展茅學校初中部 | 展茅街道各社區(村)。 |
東港中學桃花初中部 | 桃花鎮各社區(村)。 |
標簽: 幼升小